2017级古典文献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读书会
2018年12月4日晚,2017级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的全体研究生在文学院402教室召开了以《君主专治时代的强音——<商君书>》为主题的读书会,漆子扬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漆老师针对同学们的发言,逐一点评,指导补充。
《商君书》又称《商君》、《商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品之一,在战国后期颇为流行,同学们根据自己的读书情况,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面对《商君书》进行了学习、研究,并在读书会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张美玲同学在其《<商君书>中的“刑”与“法”》中提出:商鞅变法是以富秦和称霸为目的,其重刑轻赏、刑无等级、行刑重轻等,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变革中各项刑赏制度的确立,对当时的法治建设及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韦欣雨同学在其《浅谈<商君书>重农主张》发言中提出:《商君书》非常重视农业且与军事结合在一起,并且推崇农业的方式集中于“精神重农主义”,《商君书》和《尚书》中的农业思想比较,前者的农业观立足于秦国,后者则着眼天下;前者突出重农措施,后者重视农业指导。
马丽同学结合了历史和现实发表了自己的读书感悟,在其《<商君书>中的文学观念与文书档案工作》的发言中强调:《商君书》虽然整体反对文学,但辩证来看,它从侧面反映了商鞅对文学的认同,与此同时,《商君书》中出现了很多关于文书档案的内容,从文献学专业角度出发,也值得我们去关注。
蒲倩倩同学在其《商鞅的治民之策与<商君书>表现的儒法之争》中认为:《商君书》中的五大治民之策:壹民、弱民、贫民、辱民和疲民是从经济精神思想层面上打压人民,从而使人民从生理到心理都成为统治者忠实的拥趸者。儒法之争的核心在于以国为本还是以民为本,《商君书》完全是以国为本的范例,完全的法家思想。
朱珂心同学在其《秦与商鞅的双向选择——读<商君书>有感》发言中总结道:商鞅本身具有卓越的政治才能,秦国恰好为他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而商鞅日后得以在秦国成功变法,这实在是两者相互选择的一个结果。但秦朝建立以后,在法家学说弊端日益浮现之际,秦帝国却丧失了文化调试的能力和政治更张的弹性,所以,秦因商法兴,同样也因为商法而亡。
马瑞洁同学在其《<商君书>与<明夷待访录>治民方式的异同》发言中认为:《商君书》是站在君主的角度所定制的法律与条令,《明夷待访录》是从百姓的利益出发所制定的法律与条令,二者在对人民的治理方式上,有本质的区别。
陈陟蓝同学在其《<君商书>成书考》的分享发言中指出:《商君书》中“更法篇、错法篇、徕民篇、弱民篇、定分篇”等篇中均出现了晚于商鞅时代的历史事件,由此课推论《商君书》同其它先秦子书一样,并非全部为商鞅所著,也不是一人一时之作,而是商鞅学派的集体作品,是在经历了一段时间和多人之手后,才定型成书的。
韦婉明同学在其《<商君书>的进步性、局限性及其启示》一文中指出:《商君书》中的治道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法制理论方面的最高成就,具有先进性,但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剔除其思想中不合理的、落后的成分,对当代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齐莹同学在其《浅谈对商鞅的认识和评价》说:作为“法家之巨子,政治家之雄”的商鞅,经历了在魏璞玉无光的青年孤愤时代,从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始,在秦国唱出了遗世独立的时代强音。历来人们对商鞅的评价毁誉参半,主要在于他是一个具有转折性和特殊性的人物。
根据同学们的发言情况,漆子扬老师对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商鞅变法的思想本质及商鞅思想对后世的影响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总结,对同学们认识起到了启发作用。漆老师总结说:“商鞅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君主集权专制,商鞅的法是为君主服务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百姓的自由,其农战思想、忠君思想、重刑轻赏、连坐等就是最典型的表现。《商君书》中的愚民思想,是为实现其弱民强国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同时,漆老师告诫同学们:“读书的面要广,除了文学书籍外,还需广范的阅读历史等方面的书籍,这样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个人品味。”
同学们期待有更多的机会分享读书心得。
Copyright©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登陆
陇ICP备17000462号-1